肿瘤标志物

PRODUCT

CA15-3

癌抗原15-3

CA15-3

癌抗原15-3

【产品名称】癌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包装规格】100人份/盒、500人份/盒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京械注准20212400273

【样本要求】病人标本无需特殊处理,采用常规医用技术收集全血标本,离心分离后吸取血清用于检测。

【储存条件】本品在2℃~8℃下储存

【有效期】12个月

图文介绍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的癌抗原 15-3(CA15-3)的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